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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扫“军警用品一条街”

公安部门昨出手
1998-11-06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刘晓玲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1月5日讯记者刘晓玲报道:今天上午,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联手,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附近,非法销售警用制服、警用标志和假警服的不法商家进行了大规模彻底清理整顿。当场收缴警用制服1236件、警裤1930件、衬衫2040件、警号1160个、警衔400个。

据了解,由于以前曾经生产军警用品的某厂位于关东店附近,继而出现了一些经营服装及日用品的商店,消费者误以为这些销售军警服装的商店是该厂的“三产”,于是,慕名购买此类用品的人也越来越多,店家也随之增加,直到后来被一些人称之为“军警用品一条街”。近一段时间以来,一些不法分子公然身着警服招摇过市,甚至进行一些违法犯罪活动。

昨晚,北京市公安局紧急磋商,决定于今天一早对这条街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。

今天上午8点10分,150余名便衣和身着警服的警察已集合完毕。10点,行动正式开始。数名警察把守两边路口,其他人也各就各位。

记者看到,这条街上经营服装、针织品的商店,不少都在橱窗上印有“军需用品”几个大字。一家门店的营业执照上明明写着:主营劳保用品、服装、鞋帽……兼营针织品,注册资金5000元,但该店不足30平米的门店里,却堆满了各种春夏秋冬、含帽子和鞋子在内的全套警察服装。该店老板说,他从1995年开始销售此类物品,货品都是从石家庄进来的。一身冬装警服卖120元左右,春秋装卖70元左右,而那些警徽则是一南方人送货上门。

在当场搜出的货品包装箱上明确印有:“89公安长袖衬衣,×号×型×件。”却无生产厂名和出厂日期。在另一家门店,屋内堆满了包装箱,全都是军警服,伙计告诉记者,此店批发,很少零售。

据悉,有关部门也曾对此进行过几次检查,今天是规模最大、清查最彻底的一次。

人民警察法36条规定: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和警械,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、会同其它有关国家机关管理,其它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、贩卖。

截止记者发稿时,公安部门的清理整顿还在继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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